近日,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印發《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實施方案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建立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食品生產專業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新機制。
據了解,《方案》在原有食品安全風險分級基礎上,將食品生產企業通用信用風險分類結果與食品安全風險因素相結合,確定新的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。根據食品生產企業品種業態、規模大小、管控水平等確定食品安全風險分值(100分),根據企業通用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確定信用風險分值(20分),按照分值由低到高,將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評定為A級、B級、C級、D級,分值越高風險越高,每月動態調整風險等級。對獲得良好生產規范、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認證等的企業,相應調低風險等級;對故意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等的企業,相應調高風險等級,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,直接定為最高風險級。
《方案》要求,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對A級企業原則上每兩年至少開展1次全項目監督檢查,B級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項目監督檢查,C級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開展2次全項目監督檢查,D級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開展3次全項目監督檢查。
來源網址:https://www.samr.gov.cn/xw/df/202206/t20220614_347758.html
近日,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印發《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實施方案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建立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食品生產專業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新機制。
據了解,《方案》在原有食品安全風險分級基礎上,將食品生產企業通用信用風險分類結果與食品安全風險因素相結合,確定新的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。根據食品生產企業品種業態、規模大小、管控水平等確定食品安全風險分值(100分),根據企業通用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確定信用風險分值(20分),按照分值由低到高,將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評定為A級、B級、C級、D級,分值越高風險越高,每月動態調整風險等級。對獲得良好生產規范、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認證等的企業,相應調低風險等級;對故意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等的企業,相應調高風險等級,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,直接定為最高風險級。
《方案》要求,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對A級企業原則上每兩年至少開展1次全項目監督檢查,B級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項目監督檢查,C級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開展2次全項目監督檢查,D級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開展3次全項目監督檢查。
來源網址:https://www.samr.gov.cn/xw/df/202206/t20220614_3477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