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5日,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印發《關于規范食鹽經營行為和價格行為的通告》(以下簡稱《通告》),嚴查囤積居奇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哄抬價格違法行為。按照《通告》,食鹽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價格法、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》等法律法規,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,自覺維護食鹽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。食鹽經營者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等規定,嚴禁相互串通、操縱市場價格;嚴禁捏造、散布漲價信息,擾亂市場價格秩序;嚴禁囤積居奇,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;嚴禁使用虛假、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手段實施價格欺詐等。根據《通告》要求,食鹽經營者及相關經營單位將積極自查整改,規范經營行為。《通告》還要求甘肅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大食鹽質量安全抽檢力度,及時處置食鹽等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,切實維護食鹽相關商品市場平穩有序。據了解,甘肅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已根據《通告》要求,及時加強價格監管執法,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,將依法從重處罰。
來源網址:https://www.samr.gov.cn/xw/df/art/2023/art_33ea56a17da54773bc2c927bb1342f0b.html
8月25日,甘肅省市場監管局印發《關于規范食鹽經營行為和價格行為的通告》(以下簡稱《通告》),嚴查囤積居奇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哄抬價格違法行為。按照《通告》,食鹽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價格法、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》等法律法規,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,自覺維護食鹽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。食鹽經營者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等規定,嚴禁相互串通、操縱市場價格;嚴禁捏造、散布漲價信息,擾亂市場價格秩序;嚴禁囤積居奇,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;嚴禁使用虛假、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手段實施價格欺詐等。根據《通告》要求,食鹽經營者及相關經營單位將積極自查整改,規范經營行為。《通告》還要求甘肅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大食鹽質量安全抽檢力度,及時處置食鹽等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,切實維護食鹽相關商品市場平穩有序。據了解,甘肅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已根據《通告》要求,及時加強價格監管執法,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,將依法從重處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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