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河北省保定市市場監管局制定《市場監管領域消費糾紛調解與司法程序銜接工作機制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機制》),在全省率先整合市場監管、司法、法院、消保委4方消費糾紛調解資源,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。據了解,《機制》由保定市市場監管局聯合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、市司法局及保定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共同制定,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《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計劃》,創新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,推動形成人民調解、行政調解、司法調解、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協調聯動的調解工作格局。《機制》共5章17條,明確機制定位、法律依據及適用范圍,理清了市場監管部門、法院、司法局、消保委的職責分工。對疑難糾紛啟動跨部門聯合調解,明確消費糾紛調解流程。簡化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程序,確保執行效力。《機制》在河北省率先整合市場監管、司法、法院、消保委4方消費糾紛調解資源,引入第三方專業領域法律調解專家,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,避免“調而不結”現象,實現“調解—確認—執行”閉環。下一步,保定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《機制》要求,積極開展消費糾紛調解與司法程序銜接工作,收集問題并動態優化調解流程,全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來源網址:https://www.samr.gov.cn/xw/df/art/2025/art_558b39a51fac4c25a6cbd67ecde9ac32.html
近日,河北省保定市市場監管局制定《市場監管領域消費糾紛調解與司法程序銜接工作機制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機制》),在全省率先整合市場監管、司法、法院、消保委4方消費糾紛調解資源,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。據了解,《機制》由保定市市場監管局聯合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、市司法局及保定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共同制定,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《優化消費環境三年行動計劃》,創新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,推動形成人民調解、行政調解、司法調解、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協調聯動的調解工作格局。《機制》共5章17條,明確機制定位、法律依據及適用范圍,理清了市場監管部門、法院、司法局、消保委的職責分工。對疑難糾紛啟動跨部門聯合調解,明確消費糾紛調解流程。簡化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程序,確保執行效力。《機制》在河北省率先整合市場監管、司法、法院、消保委4方消費糾紛調解資源,引入第三方專業領域法律調解專家,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,避免“調而不結”現象,實現“調解—確認—執行”閉環。下一步,保定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《機制》要求,積極開展消費糾紛調解與司法程序銜接工作,收集問題并動態優化調解流程,全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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